一、程序:
出典人申请典当-→典当行受理验证,调查确认-→出当人与典当行签订典当合同,按典当规则确定当期,当金,当息及综合费用等-→到公证处进行公证-→双方进行他项权利登记-→出当人将房屋典当手续交典当行保管,由典当行开出正式当票,支付当金,-→典当期满,出当人还回当金,赎回所当房屋,否则,典当行作绝当处理,按《典当行管理办法》规定处理。
二、提交证件:
私有:
1.房屋所有权证,土地证;
2.房屋所有权者身份证以及委托书;
3.户口、结婚证(离婚、学生需据证明)、当户个人资信证明;
4.发票
5.购房协议书
6.契税定契证。
公有:
1.介绍信;
2.营业执照;
3.房产证;
4.法人代表委托书(加盖公章、法人代表私章)
5.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;
6.中外合资、有限责任公司需股东大会决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