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当和抵押都可以用于借贷中的债权担保。然而,典当最核心的标志是典当标的占有权转移,而抵押则不转移抵押标的的占有权,即抵押人对作为债权担保的抵押物仍占有、使用和收益。在一定的抵押期内,抵押人无权处分抵押物,否则抵押权人有权干预和追索。债务届期已受清偿,抵押权消灭;债务届期未受清偿,抵押权人可通过一定期的途径和方式实现抵押权。这与典当转移典当标的占有权,致使当户在当期限内实际上已不能对其使用、收益和处分完全不同。